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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2018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经研究并报局主要领导同意,现明确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一、 明确责任分工
计财科:负责牵头消除大班额工作。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管理,负责监控各地大班额、超大班额情况,提供相关监测统计数据,做好与省教育厅的数据对接工作,做好奖补资金下达,积极探索多渠道融资途径并进一步做好相关改善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
办公室:会同计财科负责与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和省教育厅的衔接,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和省教育厅报告工作进度,反馈工作情况,做好有关领导讲话、汇报材料审核和重要会务等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衔接省、市人大开展《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和《湘潭市城区中小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6-2020年)》《湘潭市贯彻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实施办法》的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督查各县市区修订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按规定配建中小学校等工作。
人事科:负责对接省、市编办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核编工作,做好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等工作。
基教科:负责控制大班额、超大班额增量。负责建立大班额、超大班额台账,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在招生管理中严格控制班额,妥善做好大班额、超大班额学生分流工作,指导做好分流班级、分流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牵头负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消除大班额、全部消除超大班额工作。
教师科:负责消除大班额、超大班额教师配备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配备、校长教师轮岗交流,进一步完善免费师范生培养政策,做好农村紧缺教师培养培训等方面工作。
社会力量办学科:会同基教科负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消除大班额、全部消除超大班额等方面工作。
督导科:负责对县市区消除大班额、超大班额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和考核,以及与市政府督查室的衔接等工作。
教育建筑管理站:会同计财科积极探索多渠道融资途径并进一步做好相关改善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加强与发改、财政、规划、国土、住建、消防等职能部门沟通。
二、2018年工作重点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完成 时限 |
责任科室 |
1 |
向市绩效办报送《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市直单位征集表》、《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
3月份 |
计财科牵头,基教科、人事科等成员单位配合 |
2 |
制定《市教育局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基本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工作任务的通知》 |
3月份 |
计财科牵头,基教科、督导科等成员单位配合 |
3 |
报请市政府领导成立由刘永珍副市长牵头,教育、发改、财政、规划、编制、人社、国土、住建、消防、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参与的专门班子。督促、指导县市区(园区)也成立相应专门班子 |
3月份 |
计财科牵头,办公室、基教科等成员单位配合 |
4 |
配合市政府办召开市政府领导专题工作会议,传达省有关会议纪要精神, |
3月份(省政府会议后) |
计财科牵头,办公室、基教科等成员单位配合 |
5 |
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社事局分管局长及湘潭县、湘乡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参加的专题会议,通报省、市专题会议精神,提出整体全面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要求 |
3月份 |
计财科牵头,办公室、基教科、社会力量办学科、督导科等成员单位配合 |
6 |
报请市政府召开由各县市区(园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座谈会,由刘永珍副市长再次进行动员部署,与各县市区(园区)签订责任状 |
4月份 |
计财科牵头,办公室、基教科、社会力量办学科、督导科等成员单位配合 |
7 |
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市级消除大班额资金分配奖惩机制,制定2018年消除大班额市级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
4月份 |
计财科牵头,基教科等成员单位配合 |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完成 时限 |
责任科室 |
8 |
制定专项督导方案,对超大班额问题突出的重点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 |
4月份 |
督导科牵头,办公室、计财科、基教科、人事科、教师科、社会力量办学科等成员单位配合 |
9 |
出台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切实消除大班额计划的政策文件,明确细化消除大班额任务期招生、学生分流与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 |
4月份 |
基教科牵头,计财科、人事科、教师科、社会力量办学科等成员单位配合 |
10 |
4月份向市政府督查室报送专项督查计划,配合市政府督查室5月份启动对县市区(园区)政府(管委会)消除超大班额工作的全面督查 |
4月份 |
督导科牵头,办公室、法规科、计财科、基教科、人事科、教师科、社会力量办学科、建管站等成员单位配合 |
11 |
加强与市编办对接协调,配合省、市编办5月份完成对县市区教师核编工作;做好教师编制动态管理,统筹分配编制,确保不因教师编制原因造成大班额 |
5月份 |
人事科牵头,教师科、社会力量办学科等成员单位配合 |
12 |
衔接省、市人大适时开展《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湘潭市城区中小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6-2020年)》及《湘潭市贯彻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实施办法》的执法调研 |
6月份 |
法规科牵头,督导科、计财科、基教科、人事科、教师科、社会力量办学科、建管站等成员单位配合 |
13 |
对各地2018年秋季招生入学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严格杜绝大班额增量 |
9月份 |
基教科牵头,办公室、督导科、计财科、社会力量办学科等成员单位配合 |
14 |
均衡教师配置,做好校长教师轮岗工作;联系省、市人社部门解决农村教师招聘中的特殊问题;提升乡村教师素质,缩小城乡教育差异 |
全年 |
教师科牵头,人事科等成员单位配合 |
15 |
按照分解到各县市区(园区)的消除超大班额目标任务数开展考核和绩效评价 |
年底前 |
督导科牵头,计财科、办公室、基教科、人事科、教师科、社会力量办学科等成员单位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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