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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8〕66号)、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8〕1号)等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首要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户籍或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望城辖区内的申请人,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望城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望城区教育局依据法定职权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申请材料,报长沙市教育局认定。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都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合格证明3年内有效)。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开具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
4.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在读硕士生按本科学历填报。
二、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时间:10月15日——10月30日。
2.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再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层次,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望城区教育局受理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或“望城区受理高级中学、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并选择现场确认点“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2)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3)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4)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申请表》,用A3纸打印一式两份。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前,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以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本人将无法修改)。
(二)体检
具体安排如下:
(三)现场确认
1.时间:
(1)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5日—1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5日—11月15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申请教师资格并完成网报者,携带所需材料到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高塘岭街道望府路198号)进行现场确认,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确认需提交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案卷卷宗一套(见附件),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与卷宗目录顺序要求一致,用长尾夹夹好;证件原件单独装入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写好姓名、所申报教师资格种类。卷宗内所有本人签名及内容都手写,各项复印件均用A4纸(届时可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师范类(不含参加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师范类毕业生):
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双面打印2份后,在签名处由本人亲笔签名;
(2)标准一寸照片1张,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件的证明时间需在现场确认的当月内),或聘用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原件及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30日,社保缴纳证明为12333网站打印稿需加盖区社保局公章,有社保记录即可);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验证有效期确保在现场确认当月内;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凡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在外省就读大学期间获得的除外),均应到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对证书进行核实,并由其出具《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真伪审核表》,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联系电话0731-84712966;
(7)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体检报告须结论明确,只需复印第一页和检查结论页);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表格模板在卷宗里下载(见附件),该表由申请人的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加盖公章;
(9)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均开设且成绩合格,应届毕业生复印件上由学校盖章,往届毕业生复印件上由保管本人人事档案的部门盖章);
(10)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此项仅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所在学校提供)。
非师范类(含参加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师范类毕业生):
(1)—(8)项与师范类相同。
(9)《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黑白打印或彩色打印均可;
(四)认定结果公开
1.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由望城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http://www.wangcheng.gov.cn/)进行公示。请申请人注意浏览望城区政府门户网,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和领证时间,证书和资格认定申请表统一在教育局窗口领取。
2.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所有申请人材料报长沙市教育局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jyj.changsh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请申请人注意浏览长沙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栏,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区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证书制作完成后,长沙市教育局将与申请表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五)资格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时 间:另行通知
2.地 点: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届时请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前来领取教师资格证(代领人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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